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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5月26日

最近

  好吧,无数个昏天黑地的日子后,我总得说点什么。
  给自己放假后,一直过着无所事事的生活,我觉得也挺好,想啥时候睡就啥时候睡,想赖床就赖床,只是这样我没什么成就感了。最大的幸福是抱着一大堆D版碟在电视机前消磨时光,茶几上摆着咪咪虾条、鸭霸王的毛豆等传统食品。这段日子里电脑帮了我很大的忙,又是下电影,又是下专辑。出于对它的感激我总是很舍不得删掉那些看过的电影,有时我甚至觉得这像是逼情人去打胎一样不道德和不健康,我若总是这样对它,恐怕总有一天它会背叛我,于是我把那些舍不得打掉的移到iPod里面。自从有了iPod以后,我不自觉地成为的定王台某唱片店老板及全体员工的眼中钉。以上二人,老板和店员,欢迎我的眼神越来越轻飘,招呼我的态度越来越冷淡,后来我想大概是我长期以来只看不买的缘故。这不应该是我的错,我的CD机早坏了,取而代之的一个很大容量的mp3和一头很温顺的电驴,他们合作愉快,CD根本没有必要。我也知道我做得不够好,最近去那家店都越逛越久,可我有什么办法,记住一些唱片的名字需要时间,记住名字我才知道回来该下什么。这种做法让我在感觉卑微的同时获得了一丝快感,虽然不受那商人的欢迎,但我以一次投资获取了长久的收益——我是说我省下了一大笔钱。现在似乎有点理解那个新东方脱口秀英语老师所说的“病态的快感”了,原来,病态的快感更有快感。
  最近的确看到了几部我喜欢的电影,首先得说Grind House:Planet Terror(刑房:恐怖星球)。完全牛逼!他妈的真帅呆了!他妈的怎么还没有碟买呐?!这部由Robert Rodriguez执导的电影力求B级,但我无论如何得凭良心说这片是一流的!看这片之前不久我刚看了杀人三部曲,那叫一个酷!其中有个墨西哥杀手,脸上沟壑纵横,露出胸前一个偌大的美女刺青和肚子上一排亮锃锃的飞刀,以迅雷之势用飞刀将对方杀死。当我看到刑房片头那个飞刀杀手的乱七八糟的预告片时差点没笑岔气,真够可以的!电影开场是女主角CherryDarlin的钢管舞,舞之尽头竟是两行辛酸泪,没错,这部僵尸电影有一个很女权的主旨,看到最后你就知道了,虽然我很赞同这个结局,可我多么希望男主角活下来啊~~~演员都太天才了,所以我说这不能算B级。另外还有,电影音乐,跟罪恶之城简直是孪生兄弟,酷极。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是那场激情戏的背景音乐,钢琴,完全表现出了黑暗中的激情,某种程度上又暗示了这场爱情的悲剧性。刑房还有一部是昆汀的,不久就能看到,我等!
  冷并血腥着的Hot Fuzz(热血警探)是一个我们期待已久的惊喜。英式幽默一直被视为比美国佬高明的幽默,诚然,热血警探里的搞笑都比较冷,也比较冷静,加上两个演员一本正经的表演,我几乎是从头笑到尾。血腥镜头仅两个,然之凶险之残忍,乃余塞耳闭息之所不胜。
  然后是智慧的the Prestige(致命魔术),我得说前面的煎熬一点不浪费,用心看、仔细看才有乐趣(我是不会泄漏剧情的)。还有一部英伦小品——Caffeine(咖啡因),我觉得就是英国的现代都市版“茶馆”,有一帮形形色色的人,也有一串千奇百怪的故事。
  看了一部叫做爱情手册的意大利电影,收获了点电影以外的东西。下载的时候,网站上说这是法国电影,可后来发现根本不是法语。在听到gracias和te a'mo的时候我十分肯定这是一部西班牙电影。没过多久电影里出现了罗马斗兽场,我一下被弄懵了。我明明听到他们说我爱你是te a'mo,怎么不是西班牙语?看完以后我查了一下,原来意大利语我爱你是ti a'mo,他nnd,发音一样!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一不小心就成了文盲,我还险些怀疑斗兽场在马德里。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相像一点不奇怪,都是拉丁语系的。说起来,西班牙语是最接近拉丁语的现代语言,太有用处了,一通百通阿,我发誓我得学西班牙语!我得去古巴!
  最近的学习嘛,还是很不紧张的,我只是在耐心等待同志们取得最后胜利的同时,学习了一下法语。昨夜,我坐在电脑前肆无忌惮的看韩国某综艺节目的视频(看到此处,某些同志应该反省一下了),我的母亲——她当时就是这么严肃——手上搭着要晾的湿衣服走了过来,用纯正的长沙话对我说:早晓得你这样泛我就不会让你去考那哈劳什子,别个还都在发狠读书!!“劳什子”是什么意思?!我很不解,我也从没听我妈说过,一句长沙话里为什么要用那么生的北方词?因为我很有空,所以我随手翻了一下现代汉语词典:让人讨厌的东西。我大概忘了当时我妈那话的责备语气,没办法,我是胖子。
  还是看了这场快乐男生,我真得很不理解,这样一个舞台,像姚政这样的歌手为什么会愿意去?也许他是对这个舞台很不屑,但对台下的听众抱有希望,真是个勇敢的人。从他目前的成绩来看,他也是个幸运的人。我因为看到海选时的李林而关注这个节目,海选时的他带着吉他自信满满,唱的好像是Eric Clapton的歌,简直迷人。可一旦走到那个所谓的舞台上,我就看不到他的光芒了,唱一些根本不适合他的歌,做一些不自然的表演,吉他也很少出现,也不知道他在迎合谁,后来居然唱了离歌,真搞不懂,完全不搭嘛,而且我十分怀疑离歌本身的美感。我很为李林不值,有时我想如果他是个街头卖唱的就好了,想听的尽管来听,不想听的你也别想叫我闭嘴。总之,我觉得有些人就是不属于那个舞台的,那种舞台上有李宇春出现才合适。